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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成功举办第十三期公益培训系列活动:中国互金企业赴美国上市研讨会

发布于:2018年5月25日 下午9:01来源: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

摘要:5月24日,由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互金企业赴美国上市研讨会在深圳成功举办。我会常务副秘书长华德莉出席会议并致辞,New Horizon(新地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Ben Jo、View Trade Securities(汇财证券)董事Douglas K Aguililla、美国富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Joy Pan(潘慈君…

5月24日,由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互金企业赴美国上市研讨会在深圳成功举办。我会常务副秘书长华德莉出席会议并致辞,New Horizon(新地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Ben Jo、View Trade Securities(汇财证券)董事Douglas K Aguililla、美国富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Joy Pan(潘慈君)、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律师沈萍、美国凯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ony Basch作主题演讲,会议由我会秘书处钟嘉怡主持。

我会常务副秘书长华德莉致辞

华德莉在致辞中指出,最近两年中国互金企业对境外上市保持了高度的关注和需求,在高成本获客及目前行业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资金成为互金企业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的强大后盾,如何帮助广大会员在规范发展的同时探索境外上市之路,这是我们举办本次研讨会的初心所在。未来,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将持续关注广大会员单位和行业的需求,继续办好系列公益培训活动,服务好会员,服务好行业。

New Horizon(新地标)财务咨询顾问公司执行董事Ben 作主题演讲

来自New Horizon(新地标)财务咨询顾问公司的执行董事 Ben Jo 先生首先进行了主题演讲:财务顾问在美国上市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他主要阐述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选择前往美国上市的原因,以及中国企业在中美两国上市各自的优劣势。他最后强调了财务顾问在IPO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如与已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外部中介机构专家更有效地合作,为公司寻找适合的上市中介机构,代表公司的最佳利益等。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沈萍律师作主题演讲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沈萍律师主要阐述了中国企业赴美国上市中相关的法律问题。她表示P2P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不仅要注意互金行业监管类法规,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注意电信增值经营类法规、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类法规、反洗钱类法规等。

View Trade Securities(汇财证券)董事Douglas K. Aguililla 作主题演讲

View Trade Securities(汇财证券)的董事Douglas K. Aguililla 对投资银行业务概况作了详细的介绍,并且对股票经纪和清算业务进行了重点介绍。最后,他从纳斯达克IPO上市过程和时间预算以及结合经典案例的方面展示了企业在美国上市的流程。

美国富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Joy Pan(潘慈君)作主题演讲

美国富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Joy Pan(潘慈君)女士也向参会者介绍了美国上市过程中会计领域上需要注意的问题。她从法律架构、VTE架构和合并财务报表、收付实现制VS债权发生制等方面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作了详细的介绍。

美国凯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ony Basch作主题演讲

美国凯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ony Basch先生也介绍了选择在美国上市的一些注意事项。他则从公司的结构、股东权利的控制权、股票发行的时间点以及方式方法等方面介绍了企业上市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嘉宾合影留念

各位嘉宾的分享干货满满,现场参会人员交流积极踊跃,大家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帮助参会人员更好地了解到了中国互金企业赴美上市的现状以及要求。

网站编辑: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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